營改增政策全面推開,涉及1000多萬戶納稅人,情況復雜、千頭萬緒。但最難啃的“骨頭”,還是建筑業和房地產業。作為此次改革的重點和難點,這兩個行業能否順利“拿下”,關系到稅制轉換的成功和經濟的平穩運行。
企業擔心:稅率“跳躍”大,沒有足夠的進項抵扣,想減稅不容易
營改增后,建筑業和房地產業分別由原來3%、5%的營業稅率,改為11%的增值稅率。稅率變化這么大,對企業的稅負帶來什么影響,頗受社會關注。
“我們測算過了,實行11%的增值稅率后,企業的進項稅抵扣要達到72.7%,稅負才能與原來的繳納3%的營業稅持平。目前,公司的進項抵扣也就60%左右,營改增后我們的稅負是增加的。”4月初,湖北一家建筑集團的財務經理在談到營改增時顯得憂心忡忡。
不少建筑企業也有類似的擔憂。他們反映,建筑業最主要的抵扣來自建筑材料,像沙石、水泥、鋼筋等,但由于沙石料都是小企業或個體戶提供的,很難取得進項稅發票。稅率升幅這么大,如果沒有足夠的抵扣稅負可能上升。甚至有企業提出,為什么建筑業和房地產業非要適用11%的增值稅率?如果適用6%的稅率,矛盾就不會這么突出。
“這兩個行業體量規模大,產業鏈條長,稅收占比高,容納就業多。此次營改增涉及兩個行業近200萬戶納稅人,是改革的重點和難點。”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林楓介紹,2015年,兩大行業實現營業稅1.12萬億元,占全部營業稅收入的近六成,在國民經濟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,改革方案設計必須要通盤考慮,慎重決策。
全面推開營改增的一大亮點,是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。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,所有行業都可抵扣,這也是減稅力度最大的部分。建筑、房地產業實行11%的稅率,對所有企業來說,廠房、辦公樓、經營店面無論是買是租,都能得到抵扣。比如,企業置辦1億元不動產,就可抵稅1100萬元,減稅力度相當大。
建筑業和房地產業是上下游關系,建筑業開出的銷項稅發票,對房地產業來說就是進項稅發票,是可以抵扣的。如果建筑業實行6%的稅率,那么房地產可抵扣的進項稅就少了,成本就會上升;如果房地產業也實行6%的稅率,那么其他企業的不動產抵扣就變小了,所有行業的減負力度都要打折扣。此外,建筑業、房地產業的原材料等很多進項都是17%的稅率,銷項稅率也不宜過低。
政策解憂:“量身定制”多項特殊安排,緩解企業當前壓力
一般而言,企業能夠取得多少進項稅發票,與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、運營的規范程度相關。但從現實情況看,由于上游企業小、散、亂,沙石料、土石方等材料往往很難取得增值稅發票。沒有足夠的發票抵扣,兩大行業就很難適應稅制轉換。這個問題如何解決?
“考慮到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,財稅部門經過多次研究,針對這兩個行業特點,‘量身定制’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安排,其內容和數量均為歷次改革之最,以保證整個行業稅負只減不增。”林楓介紹。
對于建筑企業來說,大多數一般納稅人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,包括已經開工的老項目、甲供材企業以及清包工企業,基本涵蓋了所有的建筑業經營模式。選擇簡易計稅后,這些企業的稅負由3%下降到2.91%左右。同時,將甲供從建筑企業的計稅依據中剔除,選擇簡易計稅的總分包項目還允許差額扣除等,這種政策安排既符合增值稅原理,又實實在在地給建筑企業減輕了負擔。
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,對一般納稅人銷售房地產老項目、銷售或租賃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等,在維持原營業稅稅基不變的前提下,允許其選擇簡易計稅方法,納稅人的稅負從5%降到4.76%。給予房地產開發新項目差額征稅政策,考慮到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土地出讓金占比較大,對房地產企業開發的新項目,其計稅依據中允許扣除受讓土地時支付的土地價款。
此外,稅務部門還針對這兩個行業的進項稅發票問題,采取了相應的征管配套措施。比如,為解決建筑采購砂土石料抵扣不足的問題,在建筑材料市場、大型工程項目所在地設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點,為小規模的砂土石料供應商和臨時經營者代開專用發票。
密切跟蹤:關注企業稅負變化,幫助企業吃透、用好營改增政策
隨著一系列過渡性政策安排公布實施,企業對營改增有什么新看法和新感受?
“對于營改增,企業最初是害怕和抵觸的,甚至相當焦慮。現在則是一塊石頭落了地,心里踏實多了。”山西省晉中市山西匯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經理郝成波說,房地產業的稅負總體將會呈現一個下降趨勢。公司按2015年營業收入測算,進項稅抵扣之后,將比原營業稅少繳稅款500萬元。
山西省國稅局局長胡軍說,目前,全省稅務部門已開展對房地產業的實地調研,跟蹤分析房地產企業稅負變化。特別是輔導房地產企業對其營業成本和期間費用項目進行逐項分析,幫助企業吃透、用好營改增政策。
“國家這次出臺的政策考慮非常周到,簡單來說,就是企業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,自主選擇稅負率較低的計稅方法。從企業2015年的收入成本規模來看,我們的稅負是肯定明顯下降的。” 浙江中南建設集團董事局主席吳建榮說,在降低稅負的同時,也會“倒逼”企業不斷規范經營行為,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,是企業自我凈化、自我提升的一次重要機遇。
“從制度設計看,建筑、房地產行業實施營改增,既利好行業的長遠發展,也使政策紅利惠及各個環節。”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表示,建筑勞務、不動產進入抵扣鏈條,無論是對下游企業的“降成本”,還是對房地產企業的“去庫存”都具有積極意義,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。
“過去,一些建筑企業只接項目不做項目,通過層層分包坐地分成。營改增將會倒逼企業索取進項的專項增值稅發票,促進企業經營模式轉變,專業分工細化。”賈康認為,針對營改增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,有關部門應密切跟蹤加強研究,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。讓更多的企業盡享改革紅利。(人民日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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